关于酒店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工作通知
各相关单位: 根据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》以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6号部长令等文件精神,在全社会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。《劳动法》第69条明确规定:国家确定职业分类,对规定的职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。依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和《酒店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》要求,本中心联合北大首次推出酒店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,经本中心培训后参加全国统一鉴定并评审通过,颁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》,全国通用。取得证书后均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[2002]266号文件精神在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的同时,还将享受相应的职务津贴。敬请相关单位人员积极参加, 特此通知。 一、培训对象:凡从事酒店、餐饮、休闲、娱乐等相关产业的从业人员以及即将从事以上行业的人员均可报名。 二、收费:全国统一费用3800元(包括报名费、教材费、鉴定费、证书费等)。 三、报名须知:提交2寸免冠彩照3张(红底)、1寸免冠彩照3张(红底);身份证、最高学历证书、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单位证明等资料;填写申报表;资格初审合格,即办理付费、注册等手续,领取全国统一教材等资料。 四、培训地点:北京大学正大国际会议中心;循环开班,每班限60人 ; 五、证书:申报参加相应等级鉴定,考评合格者获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,证书全国范围统一编号,网上注册登记管理,国家承 认,全国范围通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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