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培训班招生简章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决定》,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6号部长令等文件精神,规定国有大、中型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,大中专毕业生须持本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上岗;合资、外资、私营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均应参加经营管理职业资格评审,取得全社会通用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。取得证书后,在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的同时,还将享受相应的职务津贴,中、高级职业资格应等同于相应专业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。
一、招生对象:凡从事或将要从事运输、仓储、配送、装卸、搬运、包装、流通加工、信息服务、报关、单证等物流活动的规划、设计、管理和操作的人员。
二、鉴定等级:助理物流师、物流师、高级物流师
三、报考条件:
助理物流师报名资格和条件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
(1)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
(2)在校大学本、专科相关专业应届学生。
(3)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专业三年以上。
物流师 报名资格和条件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)
(1)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物流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(2)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联系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(3)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生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。
(4)取得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。
高级物流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取得本职业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2)取得本职业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(3)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。
四、培训时间、地点、课程:
(1) 北京、武汉循环开班,每班限60人
(2)物品采购、物流概述、仓储管理、物流运行系统、配送管理、物流管理系统、运输管理、物流装备与标准化、生产物流管理、物流相关法律法规、国际货运管理、职业道德、物流信息管理、培训与指导
(3)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编写、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
五、综合费用:助理物流师2800/人、物流师3800/人、高级物流师4800元/人(含报名费、培训费、教材费、鉴定费、证书费等,学生凭学生证可以减免)。
六、提交材料:身份证、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(各2份);填写申请表二份、档案卡、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,2寸照片3张。
七、证书:
鉴定考评合格由国家劳动部门颁发职业资格等级证书,全国统一编号,网上注册登记管理,国家承认,全国通用,同时人事部国家人才网注册登记备案,颁发专业人才注册卡及专业人才备案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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